当前位置:首页>社情民意>领导信箱
这个收费是否合理
  •       日期:2009-10-23    访问次数:


  2008-05-05 08:04
我是平房区谷丰南街棚户区居民,属于哈尔滨市今年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子。现在面临拆迁。我家住的这一趟房是新文街35栋,共十多户。最开始是1985年由新疆街道办事处下属的工程队盖的集资房。是由工程队职工每户交了2000元左右集资建的。当时发的证是哈尔滨市房地产管理局发的公有房屋承租证。签发单位盖的章是新疆街道办事处。现在新疆街道办事处要我们每户按照每米三百元钱交费,说是把产权归还我们个人。估计每户得交一万到一万六之间。(房屋大小不同)可是这20多年来,新疆街道办事处重来没有为我们履行过任何义务,连最起码的房屋维修、水电等问题都没有管过。现在他们要收我们的钱,合理吗?
本来居住在棚户区的居民已经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了,现在国家的政策这么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我们马上就要住上好房子了,可是这时,新疆街道办事处来收这一万多元钱,合理吗?我们刚盼来棚户区改造的好消息,这里又要交钱。哪有这么多钱呀?退一步说,这里的房子要是不动迁,连2万元都不值,看到要动迁了,他们一下子收一万多元,我们这些穷苦的老百姓很不理解。
我们想知道,他们收钱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有文件?是否属于乱收费?希望领导能快一些答复,因为新疆街道办事处马上就收钱了,这里也马上就要拆迁了。我们想知道这个钱该不该交。  
 
     
  2008-05-05 08:46
我们已将该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请您等待答复。 

 
建议使用IE7以上浏览器  黑ICP备05006403  版权所有 2005 平房区公众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采用GIP技术实现   平房区政府办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 电话:0451-86501258
维护单位:平房区政府信息中心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