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民政发〔2009〕60号文件《哈尔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2010年全市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安排,我区社会救助局在市低保局的精心指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探索,确定了低保户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定点医院。
平房区设立的低保户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有二四二医院、平房区人民医院、平新镇医院、平房镇医院,凡低保户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在设定的四家定点医院可享受相关政策减免,同时应由民政部门按比例报销的部分可在出院结算医疗费时直接核减,低保户本人可以省时省力获得医疗救助,也减轻了低保户垫付医疗费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