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末,国家审计署对我市城市低保资金进行审计,主要比对公安、劳动、房产、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数据,审计出一些问题。涉及我区的非保得保的一些家庭,主要是低保户本人隐瞒实际收入和住房面积超大两种。
按照市局要求,对骗取的低保金实施追缴,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我局对审计出问题的家庭逐一进行核实,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除一些因审计结果不实和家庭特殊原因无需追缴外,对其它低保户我们下发了低保金追缴通知单。经过一段时间政策宣传和耐心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已追缴回低保金3万多元。
对非保得保低保金实施追缴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打消申报低保的人员企图提供虚假证明、隐瞒实际收入而非法获得低保的念头,提高我区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