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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教科局对第一批民办非学历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
  •       日期:2010-07-28    访问次数:
  
 
 
  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换发民办非学历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和《关于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的通知》精神和局领导的批示要求,德育办对我区34所民办非学历学校的换证资格材料进行了初步的严格审查。在初审基础上,由德育办田睿红、房产科吴树新、进修学校李春阳、办公室于洪亮等人员组成专门的联合检查评估组,分别于2010年6月2日、6月4日、7月9日对提出申请的15所学校的校舍面积进行实地检查。
 
  本着公平公正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此次检查与2010年评估工作和学校安全专项检查三项工作相结合,全方位对学校依法办学、队伍建设、办学管理、教学管理、办学条件进行考核打分,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予换发许可证。
 
  参加实地检查的学校有:少年宫业余文化艺术学校、双华文化学校、佳音英语学校、春光文化学校、伟杰英语文化学校、兴华文化学校、成才文化学校、郝妍舞蹈文化艺术学校、好朋友外语学校、哈尔滨电视台艺术学校平房分校、添艺文化艺术学校,小芳美术学校、跟我学英语学校、新洋外语文化学校、前伟文化学校,共15所学校。
 
  通过实地检查和评估,批准第一批换发2010年民办非学历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学校有:少年宫业余文化艺术学校(使用面积:1998㎡)评估分数:108。5、佳音英语学校(使用面积:347㎡、评估分数:83。8)、兴华文化学校(使用面积:312㎡、评估分数:91)、郝妍舞蹈文化艺术学校(使用面积:360㎡、评估分数:93。5)、哈尔滨电视台艺术学校平房分校(艺术类,使用面积:285㎡,新学校不评估),以上5所学校校舍面积、评估结果合格,并具备公安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书》,批准第一批换发2010年民办非学历学校办学许可证。
 
  同时,对具备公安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书,并接受2010年评估检查的10所学校,在教科局备案半年,予以整改;对其他超过整改期限,不符合标准的19所学校,予以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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