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平人干〔2008〕16号
各有关单位: 经考核,人事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唐建军、任长波、韩 涛、左琚琼、陈立科、李秀林、孙哈平、赵国英、魏立新、张 力、纪冰梅、邵义坤、王彦滨、冯守波、张玉斌、王文革、袁鸿雁、杨文杰、张宇红、刘明絮、尹艳萍、范丽琴、于淑华、邵亚山、张重光、牟亚峰、刘 群、贾艳芳、马奎斌、于淑清、周淑芳、张 平、由明志、郑洪波、赵金华、庄红霞、付 萍、 王秀梅、王 颖、石 颖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事局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