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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日期:2009-12-29    访问次数: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许洪江副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应急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法制办、安全办、信访办、各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局、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含棚改办);负责联系保国街道办事处、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平房区人民法院、平房公安分局、平房消防大队、平房人武部、群团组织、平房环保分局、平房国土分局、平房规划分局、平房供电局、平房供水公司、燃气公司平房供气管理处、平房房产交易所;负责区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许桂君副区长负责城市管理和社会事务工作。分管区城市管理局(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含老龄委办公室)、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残联、人才交流中心(含民生服务大厅)、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联系友协街道办事处、平房交警大队;负责区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区长、其他副区长分工不变。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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