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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政府办公网拟增设“2009年平房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专栏的通知
  •       日期:2009-05-13    访问次数: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
 
  为明确和落实项目推进工作实效,紧密跟踪工作动态,保证项目信息交流通畅,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区年度大项目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区政府决定拟在政府办公网增设“2009年平房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专栏。为确保此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区领导关于对项目进展要按周汇报的指示,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于每周四下班前将项目进展表报区发展改革局汇总,汇总后的材料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并由信息中心在区政府办公网上予以公布。
 
  二、项目情况表填报内容应及时更新,项目汇报情况应全面,对于项目存在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需要包保领导协调事宜及处理情况应做文字材料说明。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材料,区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汇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项目进展情况表填报说明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项目进展情况表填报说明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表中本单位主管项目填报。随着储备项目的增加及部分项目的完成,各部门承担项目情况将有所增减。
 
  二、第一次填报进展情况表,请各单位对2009年主要推进内容及截至上周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变动,可在原表上自行更改,上报后将作为今后更新的基础材料。要求项目表填报内容与大项目汇报时内容基本一致,如项目已推进内容过多,可随表上报文字材料。
 
  三、“本周项目进展”栏必须填写,如无进展,请标明“本周无进展”。
 
  四、“存在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栏中填报项目存在问题、解决方案或建议、近期工作打算等内容,对于提请大项目工作会议解决的问题需上报文字材料。
 
  五、项目表上报时间:每周四下班前。
 
  通过政府OA网将电子版上报至区发展改革局。第一次上报需标明项目单位周报联络员及其联系方式,每次上报需标明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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