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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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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09E—200907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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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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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平残联发[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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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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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及残疾人综合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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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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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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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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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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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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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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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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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残联《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省残联《关于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残疾人综合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黑残联发[2008]141号)文件精神及市残联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地按时完成平房区残疾人的《残疾人证》换发及残疾人综合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规范残疾人证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统一制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是党和政府委托各级残联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能。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要与残疾人状况调查,建立残疾人人口基本数据库,制定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保障各项合法权益等工作结合进行,保证残疾人证的实际效用。
二、工作目标
年内全部完成我区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办理工作任务,自2010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第二代残疾人证,第一代残疾人证自动作废。
三、工作原则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办证原则:
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请自愿、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本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三)办证条件:
符合残疾标准,具有平房区常住户口。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向街、镇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申办残疾人证使用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二)受理:区残联接到申请人提交的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进行核对,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本数据库,同时进行人像采集。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人像采集地点为平房区残疾人活动中心(建文小区8号楼商服16号一楼)
(三)残疾评定:申请人持《残疾评定表》到区残联指定的医院进行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区医院、二四二医院为定点评定医院,其中精神、智力残疾由市第一专科医院、市普宁医院和省安康医院评定)。区残联对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由区残联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四)初审、填发:区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区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做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确定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后,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残联审核批准。区残联理事长在残疾人证填发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对于信息虚假或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五)审核、批准、备案:市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区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区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对符合残疾标准、区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六)发放、备案:区残联发放市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七)领取、保存:申请人到区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本人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五、保证经费
(一)根据中、省残联文件精神,换发《残疾人证》人像采集及建立残疾人综合信息数据库需配备照相机、照片打印机、计算机、平推式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区残联现用的旧计算机(2003年购置)已不能满足使用,需要更换。本次工作需要配台式计算机2台、手提式计算机1台、杀毒软件等。人像采集地点设在平房区残疾人活动中心,需要30把椅子,供前来办证残疾人休息等候使用。积极向政府申请设备购置资金,做好硬件配备工作。
(二)对特殊困难的申请人办证中涉及的人像采集、残疾评定及入户办理的差旅费、医务人员培训费等工作经费积极向政府申请,保证换发残疾人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前完成)。一是召开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残联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区残联换发残疾人证具体工作。二是按照省残联文件对办证对象要做到该办必办、应办尽办,决不出现遗漏的要求,各街、镇要积极、认真、周到、细致地做好辖区残疾人入户调查工作,摸清新办证数、换证数、补证数,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三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换证工作高效、准确、按时完成。
(二)培训阶段(3月31日完成)。一是组织各街、镇残联理事长、残联办证人员、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办证业务知识培训。二是组织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残疾类别、等级评定专业知识培训。
(三)实施阶段(10月31日完成)。换证工作将采取先行试点、后分片办理、分类管理的方式进行。同时学习外市、区残联的经验,做到科学、合理、有序的开展工作。
试点单位为新疆街,分片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1、新疆街: 5月4日 —— 5月15日
新祥社区、新志社区、新友社区、新谊社区
2、新伟街: 5月18日—— 5月29日
新牧社区、新星社区、公园社区、万米社区
3、友协街: 6月 1 日—— 6月12日
百利社区、双拥社区、东风社区、新城社区
4、兴建街: 6月15日—— 6月26日
上海新村社区、青年社区、和平社区、通宾社区
5、联盟街: 6月29日—— 7月17日
建国社区、建桥社区、龙翔社区、治国社区、滨江社区
6、保国街: 7月20日—— 7月31日
花卉社区、东升社区、友集社区、前进里社区
7、平新镇: 8月 3 日—— 8月14日
8、平房镇: 8月17日—— 8月28日
9、福利企业:9月 1 日—— 9月18日
根据实际换证进度,随时调整办理时间,办理顺序不变。
(四)总结阶段(11月30日完成)。街、镇残联对换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上报区残联。
七、工作机构
(一)成立平房区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
组 长:郭 斌(区残联理事长)
副组长:刘云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姜慧男(区卫生局副局长)
邹立国(区残联主席团副主席)
马林忠(区智力残疾人亲友会主席)
朱雁鹏(区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耿喜勋(区民政局福利办主任)
李 娟(联盟街道残联理事长)
刘明绪(保国街道残联理事长)
张玉滨(兴建街道残联理事长)
孙哈平(新疆街道残联理事长)
赵金华(新伟街道残联理事长)
孙丽娟(友协街道残联理事长)
高 峰(平新镇残联理事长)
曲 波(平房镇残联理事长)
刘 毅(区残联主任科员)
齐宏伟(区残联工作人员)
(二)指定区医院、二四二医院为平房区定点残疾评定医院。成立由院领导、骨干医师组成的评残鉴定小组,指导评残鉴定工作。残联与医院签订协议,与医院相互配合,组织残疾人到指定医院体检,保证程序公开透明。
(三)按照市残联文件要求(哈残联发[2009]11号),精神残疾、智力残疾鉴定由市第一专科医院、市普宁医院和省安康医院承担,鉴定结果由3名指定医生在残疾鉴定表上联合签字方可生效。
(四)成立直接评残鉴定小组。按照中、省、市残联文件要求(残联发[2008]10号、黑残联发[2008]141号、哈残联发[2009]11号),对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必须由理事长在内3人联合评定、签字。区残联成立直接评定鉴定小组,组长为理事长郭斌,成员刘毅、齐宏伟,并制定相应的直接评残规定。
八、工作要求
核发、管理残疾人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执行。
(一)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区指定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由申请人个人自理。对于换证有困难的低保户残疾人(全区1420人)减免评定费,区残联、残疾人个人各承担50%。福利企业残疾人的评定费由企业承担。对重度残疾不能动身前往亲自办证残疾人,人像采集困难的残疾人,残联派人入户办理相关事宜。
(二)本次工作的程序环节众多,因此必须保证工作质量。做到“四不”。一是不乱,这就要求按照科学、合理、有序的原则。二是不错,工作程序多、环节多、换证人数多,要高度认真负责,决不能马虎大意,不能出现差错。三是不漏,对办证对象要做到该办必办、应办尽办,决不出现遗漏。四是不偏,要严格坚持办证的一系列原则,要严格掌握残疾级别,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级别,对不符合办证标准的残疾人决不滥办,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
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信息综合数据库建设工作十分重要,且涉及的工作层面多、程序环节多、工作量大、时间紧等,因此,希望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完成使命。
平房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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