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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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0-06-13
综合工资计划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区属企业劳动合同备案工作;
2、 负责区属企业招工备案工作;
3、 负责区属企业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备案工作;
4、 负责区属企业劳动工资计划核准工作;
5、 负责区属企业退休人员手续办理;
6、 负责劳动保障局行政办公室日常工作;
7、 负责平房区政府第二办公楼管理工作。
 
劳动争议处理科工作职责
1、 综合管理全区各类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依法调解、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2、 检查指导驻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
3、 接待处理劳动信访及反馈信息。
4、 劳动保障方面的矛盾排查及综合治理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 负责巡视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 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就业局工作职责
1、 依据市政府下达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指标,制定全区每个年度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组织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工作,确保年度工作计划顺利实施。
2、 负责就业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及全区劳动力市场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城乡就业工作信息网络。
3、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
4、 负责对求职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不断提高介绍成功率。
5、 负责组织城乡人员开展劳务输出,实现区外就业。
6、 负责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7、 负责组织城乡人员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务输出前培训、农民工劳动技能提升培训等各类培训,促进劳动就业。
8、 负责《就失业登记证》审核发放、零就业家庭认定、求职人员登记、社会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就业和失业人员登记管理、企业招聘用工登记等工作。
9、 负责对城乡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就业工作予以指导和推动。
 
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对本地区职工和居民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农转非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及个人医保关系续接手续。对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进行宣传普及和推动落实。
2、 负责各个年度的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与推动。认真做好日常服务窗口的各项服务工作。
3、 负责工伤保险的参保手续办理及各个年度的参保扩面工作。
4、 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对工伤认定工作中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应诉和处理。
5、 负责办理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本信息的查询及变更。
 
失业保险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全区失业保险扩面及基金征缴工作。及时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办理参保手续。每年对企业进行一次年度审核。
2、 负责按月发放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各项补助金等。
3、 负责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
4、 负责对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对失业人员就业工作予以指导。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及基金征缴工作。认真做好《养老保险手册》的审核工作。
2、 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老农保)。对两镇及各村开展农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认真做好领取养老金及退保手续的初审上报工作、养老金和退保金的拨付工作、参保人员手册及领取证的发放工作、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3、 负责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对两镇及各村开展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并发放《养老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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