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部 门 全 称: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平房区联盟街道工作委员会
部 门 简 称:联盟街工委
性 质:区委的派出机关
机 构 职 能:
街道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各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也是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核心。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各单位,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和权力派出机构,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和指导社区、驻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
4、加强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6、组织制定社区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政治生活;
7、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8、领导和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治安保卫,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依法进行国防动员和兵役管理,抓好基层民兵工作;
9、发展社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及卫生等服务事业,管理好辖区的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10、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利益关系,确保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11、负责街道人大、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职能职责
部 门 全 称:哈尔滨市平房区联盟街道办事处
部 门 简 称:联盟街道办事处
性 质:政府派出机构
机 构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辖区内社会事务的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
1、在街道权限、能力范围内,为居民开据印信证明。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低保、社会救济、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殡葬、残联、计划生育、老龄、民族宗教、地名等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就业和再就业、医疗保险参保、劳动保障、劳动监察、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大、民兵武装、兵役征集等工作;
(三)对辖区内治安秩序的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
1、负责信访工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2、负责司法工作,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搞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检查和治安保卫工作,做好610工作,加强对“法轮功”习练者的帮教转化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4、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和管理。开展抢险救灾、居民迁移等工作。
(四)对辖区内城市环境秩序的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清冰雪工作。
4、做好保洁队管理工作。
(五)在思想文化教育方面的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
2、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开展科普普及活动。
(六)对街道和社区内部的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
1、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干部管理、人事劳资、人事监察、干部考核等工作。
2、负责落实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等工作。
3、负责机关文秘、后勤、总务、统计、财会、档案等工作。
4、指导辖区内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对居委会办公用房及设施管理。
(七)在经济建设方面的任务和管理,主要包括:
1、发展街道经济,负责管理好街道企业和街道财政工作。
2、完成招商引资、税收、各项经济指标。
3、对辖区内企业生产安全检查、为企业服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开展经济普查、能源管理等。
(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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