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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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平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日期:2009-07-28

  
  2009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中心,强化以人为本和惠民利民工作理念,推进生殖健康保障、健康宝宝促进、宣传服务拓展三项计划,加大流动人口管理、依法行政、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四项工作力度,采取五大措施,确保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稳步提高,为建设现代国际航空汽车城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2009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5‰以内,计划生育率97%以上。
  一、整合政策资源,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
  1、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2、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议事、协调和领导作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
  3、加强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加强计划生育管理。
  4、加大企事业机关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力度,健全基础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接受主管部门和属地社区的管理,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二、实施综合治理,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突出问题
  1、卫生、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开展B超孕检、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的执法大检查,深入开展打击“两非”和其他破坏性别比案件的专项活动。
  2、民政部门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登记工作,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综合治理遗弃婴儿行为。
  3、政法部门要大力支持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妨害、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区人民法院要继续配合计生部门,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工作。
  4、公安、工商、卫生、劳动、城建、房管等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管理和服务时,要认真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能。
  5、工商、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核查违法生育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收入水平,依法对名人、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
     1、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对流动人口实行双向管理,不断完善双向考核评估,落实流入地、流出地职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推进区域协作,形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充分发挥计生协等群众团体的作用,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组织和引导广大志愿者关怀关爱流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2、创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突出工作重点,精简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加大平时抽查、信访调查和举报核实力度,加大对瞒报、漏报的权重,完善责任目标管理,引导基层把工作放到提高自身管理能力上来。
  3、创新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制。民政、公安、卫生、房管等部门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条块结合,居民参与,社区服务”新体制。
  4、创新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将依法管理和村民自治并重,指导各镇村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逐步形成以镇政府为指导主体、以村民委员会为实施主体、以全体村民为自治主体、以村级计划生育协会为推进主体的村民自治格局。
  5、创新技术服务方式。坚持面向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驻区民营企业等无固定医疗单位人群,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多元化服务;整合有效医疗资源优势,通过联合省、市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中心技术资源,打造我区独具计生特色、充满人文关怀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机构。
  四、开展优质服务,改善和服务民生
  1、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农村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到位,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准确认定扶助对象、严格审批和发放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兑现。
  2、整合社会资源,落实惠民政策。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子女入学、合作医疗、低保、救助等方面予以奖励优先和优惠;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助;建立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切实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3、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认真兑现优惠政策,努力解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后顾之忧;继续跟踪对接帮扶效果,建立关爱女孩长效机制,开展“阳光女孩”评选活动。
  4、推进生殖健康服务。认真落实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指导群众及时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以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依托,不断提高“三查”服务率;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更年期心理调试、男性保健、艾滋病预防等义诊、咨询和知识讲座,扩大受益人群覆盖面,促进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全面提高;继续完善药具五种发放渠道,保证育龄群众用药安全;扩大封闭式自取箱及IC卡免费发放系统,全区新增封闭式自取箱10台,IC卡智能发放系统3台套。
  5、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计生、卫生、民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适龄青年自觉地参加免费婚检,切实把住出生缺陷发生的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概率,实施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出生缺陷早期干预措施,促进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
  五、强化基层基础,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足发展
  1、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突出《决定》和新《条例》的宣传。继续将中央《决定》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人口理论内容列入党校的教学计划;充分利用驻区企业的有线电视资源,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制作宣传中央《决定》、人口形势、婚育保健等内容的专栏节目,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题宣传活动;使社区生育文化依托企业,创建企业、社区生育文化共建模式,扩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全力打造企业生育文化阵地。
  2、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新一轮的“三新”创建活动。将“三新”(新农村、新农户、新婚风)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把群众的需求作为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村广播、公示栏的作用,定期播出展示人口形势、计生法规、婚育新风等内容,宣传教育知晓率要达到85%以上;在城市社区稳妥地启动以“新社区、新市民、新风尚”为主要内容的城区“三新”,研究制定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努力提升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水平。
  3、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哈尔滨市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认真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完善依法办案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计划生育案件。
  4、巩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成果,加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国债项目的支持,加大技术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增加医疗技术设备资金投入,逐步改善区站医疗设备,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深入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以提升服务能力、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强基固本,全力打造“服务型计生”。
  5、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完善数据管理体系,形成完整的数据资料群。提升WIS系统的建设水平,完善系统应用工作制度,提高系统运行质量,充分发挥其在再生育审批管理、统计质量监测、统计分析、出生人口性别比动态监测和规划编制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及时做好信息提交和反馈工作,建立与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人口信息共享;精简基层工作账、表、卡、册、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6、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促进全区人口计生系统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推进影响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的解决;深入开展“阳光计生”活动,开展 “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等民主评议活动,增强监督便民维权实效,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针对基层换届选举,专业队伍人员结构不稳定等不利因素,采取以会代训、重点指导、实地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基层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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