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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秘工作:
(1)围绕计生局总体工作安排,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工作。
(2)负责局内工作计划、总结、文件、有关材料的起草、打字、印发、催办、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劳资、财务等项工作协调组织和落实。
(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外联络、安全保卫、办公设备的保管使用与管理。
(5)负责局内干部的考核、评选、生活福利、环境卫生等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2、政策法规和流动人口工作:
(1)负责国家、省市颁发的政策法规组织具体实施,实行正式司法解释、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
(2)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3)查处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审理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承担计划生育行政诉讼中应诉工作。
(4)负责合理二胎指标佐证材料的把关审查、审批办法、审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5)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3、规划统计工作:
(1)负责组织编制区人口发展规划,制定街乡(镇)中、近期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基层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协调与综合,做好信息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3)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做好省市交办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
(4)负责对基层基础帐、卡、册、家庭计划生育档案、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检查和指导。
(5)负责对生育证的审批手续的办理、发放、管理。
(6)负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
4、科技服务工作:
(1)组织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推广新技术,定期进行环情孕监测。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
(2)检查、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区站的工作,促进区站、村室达标。
(3)负责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并发症鉴定、申报、检查、会诊工作。组织落实优生、优育、新婚教育、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5、宣传工作:
(1)负责制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普知识、优生优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教育。
(2)组织协调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社会宣传活动。
(3)组织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地区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
(5)编制全区避孕药具使用计划,组织发放、保管、推广新方法。
(4)组织宣传品的订阅和发行,召开地区性的演讲、征文、竞赛、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
(6)负责基层计划生育干部专业培训,做好通讯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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