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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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
    日期:2009-07-30

 

  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发挥参谋、助手、协调服务和综合信息作用。具体职责是:
  1、综合协调政府机关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起草、修改涉及区政府全局的综合报告,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以及以区政府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稿;
  3、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和文件起草、审核、印发以及启用证件、印章、印信的管理、保密、机要通信工作,对政府各部门文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情况综合、信息反馈,为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会务、秘书及有关决议事项的催办落实和全区性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协调安排工作;
  6、负责区政府政务总值班工作,协助区领导组织处理各部门和各单位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突发性事件和大事故;
  7、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及回告工作;
  8、负责收集、筛选、整理社会、经济、政务等方面的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和上级部门;
  9、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和协调,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开展执法大检查,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0、负责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回告工作;
  11、负责综合、协调、指导街道工作;
  12、负责区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车辆管理、水电、通信、供暖、浴池、食堂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13、负责机关办公楼卫生清扫、保洁和门前三包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机关和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清理工作;
  14、负责上级领导和外埠县以上领导干部的接待工作;
  15、负责外事和侨务工作;
  16、负责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归口管理区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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