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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平房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日期:2009-07-29

 
 


  一、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6分)  
  1、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定期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指导检查、监督评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次以上。(4分)
  2、要以党委或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于5月末前上报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备案。(2分)
  二、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40分)
  3、进一步完善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中心组全年集体学法达2次以上,参学率达90%以上。(4分)
  4、按要求完成“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和其它普法教材的征订任务。(5分)
  5、按要求组织参加省、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5分)
  6、继续抓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法治氛围。(5分)
  7、按要求参加省、市、区举办的“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5分)
  8、按要求积极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5分)
  9、按照市、区要求,积极参与开展“法律广场”活动。(6分)
  10、按照市、区要求,各街、镇要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开展“法律大集”活动,要有统一固定的“法律大集”标识。(5分)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15分)
  11、按要求认真参与创建“法治环境先进区”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5分)
  12、按要求继续开展全区各级“基层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5分)
  13、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5分)
  四、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5分)
  14、按照市、区要求,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对辖区内青少年、下岗人员、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3分)
  15、按照市、区要求,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对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3分)
  16、按照市、区要求,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区直机关各部门要围绕本职工作,开展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3分)
  17、按照市、区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好“法律进企业、进学校活动。(6分)
  五、加强自身基础建设,发挥职能作用(24分)
  18、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和完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4分)
  19、依法治理专职工作人员配齐配强,人员适应工作需要,并保持相对稳定。(5分)
  20、档案管理规范化。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宣传器材适应工作需要。(5分)
  21、每半年向区委依法治区办书面汇报工作1次,按要求及时准确呈报普法统计表,11月30日前报全年普法工作大事记。(5分)
  22、按要求及时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临时下达的各项任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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