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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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日期:2010-04-08

综合科职责

一、负责全局工作目标的起草落实、考核,研究拟定综合性价格方针政策,编制年度价格调整计划;

二、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建立并完善控制物价目标责任体系,负责价格形势的分析及应对市场价格异动的预警预测和综合协调工作;

三、负责价格法制建设,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起草或审核全局性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价格综合和法制工作;

四、对部分农产品服务价格项目成本调查;

五、负责开展价格信息工作,政务信息工作,宣传报道工作,起草全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信息及有关文件材料;

六、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七、负责全局各种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培训、集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工作;

八、负责文秘、档案、印鉴管理;

九、负责全局财务、资产管理、劳动统计、安全保密、环境卫生、出勤考勤、办公设施、备品购买、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组织义务劳动、开展党务工作,对日常行政事务和重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综合;

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价格科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内司法机关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

二、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执收单位《收费许可证》日常管理,新办证的初审、上报,旧证的年度审验、换发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放开商品价格实行市场监测、预测,上报主要农副产品、工业品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调研和价格预测;

四、负责民办幼儿园审批(二级含二级以下)工作;

五、负责教育文化体育活动费审核批准;

六、承办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其它事项

 

监督检查分局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依管辖权限负责组织并实施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并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全区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全区明码标价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的“价格诚信”单位建设活动,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

五、 负责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农村收费公示制度;

六、负责全区价格投诉举报工作,依法查处投诉举报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承办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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