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派出机构
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
三、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类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四、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开展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与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健康教育、除四害等工作。
六、负责开展辖区内的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七、做好民事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辖区内的安全防范等工作。
八、宣传贯彻《兵役法》,负责本辖区的民兵组织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就业再就业、失业人员管理、劳动监察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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