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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优惠政策
  •       日期:2010-02-25    访问次数:

■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证;
■ 中外投资则均可按照哈尔滨工业园区土地有偿使用管理规定使用园区土地,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
■ 土地使用要符合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及环境保护等要求;
■ 园区入地出让实行级差地租优惠政策,即按企业投产第三年度每万平方米土地对园区的贡献率大小实行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
■ 凡园区出让土地上缴的土地出让金,除上缴国家部分,其余全部返还园区,转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园区企业发展。
■ 园区入驻企业,项目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用地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的,原则上不供应土地,优先安排标准厂房租用或购买。
■ 土地出让执行国家统一限价,每平方米不低于302元,出让方式为土地挂牌形式。
■ 重大投资项目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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